濟南發(fā)布2015年國慶假期旅游提示

2015-09-30 瀏覽:753次

“十一”國慶黃金周即將到來,濟南市旅游市場將迎來旅游高峰。為確保廣大市民和游客度過一個愉快、溫馨、祥和、安全的國慶假期,讓游客朋友們快樂出游、平安旅行,濟南市旅游局提醒游客朋友們,一定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謹防旅游陷阱,具體要注意以下幾點事項:

一、選擇正規(guī)旅行社出游

游客選擇旅行社出游的,要查看旅行社是否有旅游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分社或服務網點備案登記證”和工商部門頒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如果旅游者選擇赴臺灣旅游和出境旅游,要查看旅行社是否具有相應資質。對于一些自然人通過網絡、QQ群、微信客戶端以“某某旅游網”、“某某俱樂部”、“某某戶外群”發(fā)布的旅游產品信息,或者保健品公司、保險公司等非旅行社單位為促銷其保健產品、保險產品而組織的考察、休閑活動,或者在公園、酒店等地散發(fā)的旅游線路小廣告,一定要謹慎選擇,以防被騙。

在網上預訂旅游產品的游客,應當選擇依法取得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并在其網站主頁的顯著位置標明其業(yè)務經營許可證信息的網絡服務商預定產品和服務。

二、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

出游前游客要與旅行社簽訂書面旅游合同,合同中應包括對旅游線路、旅游天數、游覽景點、交通工具、住宿標準、用餐標準、違約責任等方面的約定。對購物店和自費項目要與旅行社協(xié)商一致并簽字確認。游客應認真閱讀并詳細了解合同內容后再簽訂旅游合同,并索要發(fā)票,要求旅行社提供行程單等資料,若出現旅游糾紛,這些資料將成為您索賠的證據。不要一味追求低價旅游產品,過低的價格會影響旅游服務質量,造成旅程中的不快。

三、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游客要視自己的身體情況,選擇合適的旅游目的地、旅游線路、旅游產品。在出行前要密切關注并了解旅游目的地的天氣、衛(wèi)生、交通、自然災害、社會治安等情況,外出旅游時聽從導游或領隊人員的安全提醒,留意交通、治安等安全風險。外出時請盡量使用銀行卡,不要攜帶大量現金,注意看管好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避免丟失。出境旅游遇突發(fā)事件時保持冷靜,及時與當地警方和中國使領館聯(lián)系。

建議游客在出行前自行購買或由旅行社代買符合自身需求的旅游人身意外險,在旅游行程中發(fā)生意外后可以及時得到賠付。

四、文明出游爭當“泉城文明使者”

廣大市民和游客要積極參加“泉城文明使者”評選活動,從自身做起,遵守《中國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為指南》和《中國公民國內旅游文明行為公約》等文明行為規(guī)范,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tǒng)和宗教信仰,自覺遵守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舉止得體,做文明旅游的示范和表率。

五、參加購物活動要理性消費

想在旅游目的地購買地方特色商品的游客,可以在出游之前先上網做些了解,看看當地有何特產、大致價格水平等等,以便旅游購物時有所比較,做到心中有數。不要輕信“拉老鄉(xiāng)”式的推銷,以防掉進坑騙陷阱,買到質次價高的商品。在境外購物尤其應該謹慎,不建議購買金額較高的貴重物品,特別是珠寶首飾,避免因沖動消費買到假冒偽劣商品,花了“大頭錢”。如需購買貴重物品時,建議選擇有資質、信譽好的較大商場,并保留好購物發(fā)票或收據。

六、理性解決旅游合同糾紛

在旅游過程中因旅游服務質量發(fā)生旅游合同糾紛或因不可抗力影響旅游行程的,游客切不可采取拒絕登機、登車、登船等過激行為,人為擴大損失,致使旅游活動不能順利進行。游客應保存好相關證據,及時與旅行社溝通、協(xié)商,或者行程結束后通過向報名所在地的旅游主管部門投訴、申請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