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推出10條措施促進成都旅游消費

2014-08-28 瀏覽:705次

      央廣網成都8月27日消息  記者從成都市旅游局獲悉,為貫徹落實成都市《關于促進當前經濟平穩(wěn)增長的二十二條措施》,成都市旅游局細化制定了《關于實施旅游扶持政策促進消費的工作方案》,提出10條措施促進成都市旅游消費。

  10條措施包括:對旅行社外聯(lián)組織旅游團隊游客經成都雙流機場出、入境,且在成都市住宿1晚以上的,按每人100元的標準補貼旅行社。對旅行社外聯(lián)組織來蓉自駕游(每團不少于20臺車、100人以上),且在成都市住宿2晚以上的,按每團5000元的標準補貼旅行社。

  對旅行社外聯(lián)組織國內旅游包機來蓉且團隊游客在成都市住宿1晚以上的,按每架次2萬元的標準補助旅行社;對旅行社外聯(lián)組織境外旅游包機來蓉且團隊游客在成都市住宿1晚以上的,按每架次3萬元的標準補助旅行社。

  對旅游飯店年營業(yè)收入首次上2億元、旅行社年營業(yè)收入首次上5億元的,分別給予10萬元市場營銷獎勵。對新評為全國百強的旅行社和年接待入境游客10萬人次以上的旅行社,分別給予10萬元獎勵。鼓勵國家A級旅游景區(qū)使用天府通熊貓卡進行刷卡消費,對使用天府通熊貓卡的國家A旅游級景區(qū)一次性補助10萬元。鼓勵有關區(qū)(市)縣組織開通旅游專列,每組織開通一條專線一次性獎勵10萬元。

  對引進10億元以上投資且建成營運的重大旅游項目的區(qū)(市)縣政府,一次性獎勵100萬元旅游宣傳促銷費。鼓勵區(qū)(市)縣根據本區(qū)域實際情況舉辦各類旅游會節(jié)活動,根據實際效果補貼5至10萬元。對新開發(fā)具有成都特色的旅游商品企業(yè)給予貼息扶持(單個項目不超過100萬元);對旅游商品參展參賽獲獎給予最高12萬元的獎勵。